執行禁超又限外 廣東交通政策升級
近不少貨車司機運輸貨物到廣東地區時,會收到關于廣東禁止55噸以上貨車上高速條規的宣傳單,主要内容是廣東高速公路禁止55噸以上貨車在高速上行駛,違者較高罰款3萬元,爲嚴重的是,如果一年超限3次将吊銷營運證以及從業資格證。請各車主/司機行走廣東高速公路時注意遵守此項條規。
具體的認定标準如下幾點:
1、兩軸貨車的車貨總重量超過20噸(包含20噸);
2、三軸貨車的車貨總重量超過30噸(包含30噸);
3、四軸貨車的車貨總重量超過40噸(包含40噸);
4、五軸貨車的車貨總重量超過50噸(包含50噸);
5、六軸或六軸以上貨車的車貨總重量超過55噸(包含55噸);
如果車貨加總重量超以上規定,公路超限運輸處罰款高達3萬元。嚴重的還是如果一年超限三次将吊銷營運證以及從業資格證。
除此之外,對于常跑廣東地區線路的貨車司機要注意了,廣州公安局決定正式執行“限外”管制措施,也就是市中心區繼續實施限制貨車通過的交通管制措施從2015年10月1日零時正式執行。